(惠州醫保)住院待遇與大病保險待遇簡介
一、惠州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職工醫保:95%,連續繳費月數未滿6個月(含6個月),住院報銷比例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0萬元
居民醫保:三級醫院報銷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50萬元
三級醫院起付金:800元
二、大病保險待遇
參保人一個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特政策內費用(含普通門診發生的由醫保基金單獨支付的藥品政策內容費用),經基本醫保基金和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支付后的個人自付比例部分(含住院起付標準)累計達到10000元(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中的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為2000元,其他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為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基金支付95%(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為 97%),其中超出居民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0%。
三、不納入報銷的醫療費用
(一)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5.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
6.國家、省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不納入大病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
1.不符合轉診轉院規定或自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辦理長期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按規定就醫的和本市行政區域外的急救搶救住院除外)。
2.辦理長期異地就醫備案后到就醫地之外的醫療機構就醫的(到本市行政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和符合當地轉診轉院規定到當地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除外)。